关于受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关于受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一、 受理时间
答辩初审材料预计申请受理时间为 即日起-9月16日17:00前,逾期不再接收答辩申请。
个人答辩时限要求:需在成绩单最后一科成绩时间往后推算一年半内提交申请,完成论文答辩。在此期限内未完成(含不申请)论文答辩的,答辩资格作废,申请学位无效。
二、受理条件及初审材料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1.导师意见:导师同意论文可以定稿以及同意推荐参加答辩意见截图(邮件、微信、短信或其他);
2.导师指导情况:近三个月内与导师沟通论文指导情况截图(邮件、微信、短信等,带时间截图);
3.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刊物封面、目录、本人全部文章页扫描电子版,以及网上收录查询截图。
科研成果要求本人正文3000字以上(如两人合著正文要求5000字以上,三人合著不可用,字数以正文字数计算,不包括序言、摘要、注解、附录、标点符号及图表等其他内容)。
4.查重要求:需自行确保论文符合学校查重数据要求,总复制比数值在10%以内,学院会进行查重审核。
三、初审材料提交方式
本学期答辩申请采用线上受理的方式,请将以上初审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申请材料至yingjingpeixun@126.com。
邮件名称:申请答辩+姓名+专业+资格卡号+地区
附件名称:初审材料+姓名+专业+资格卡号+地区
审核通过后会回复确认邮件,并提供QQ答辩专用群号。请实名申请加入QQ答辩专用群,消息验证栏务必写清“本人姓名、专业、资格证号、地区”。
答辩后续通知及相关操作将在QQ群内发布。
四、后续申请答辩流程
申请答辩流程中,前一阶段通过后才可进入下一阶段,若答辩申请各阶段均通过,最终以答辩委员会、学校决议为准。
流程中安排为拟定时间,具体以答辩联络群中通知为准。如遇工作调整、规定要求变化和其他特殊情况,以答辩群中最新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群消息。
申请答辩流程 |
|||
序号 |
申请阶段 |
预计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提交答辩初审材料 |
即日起-9月16日 |
初审材料要求及提交方式请详见以上通知内容, |
2 |
填报答辩申请系统并 |
9月17日-9月26日 |
请按附件1操作指南于9月26日17点前完成申请答辩系统填报及论文终稿提交 |
3 |
学院查重审核 |
9月26日-28日 |
原则上每人只有一次参加学院论文查重检测的机会,若学院查重审核未通过,所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
4 |
缴纳答辩费 |
9月28日-10月1日 |
答辩费用6500元/人/次,若后续评阅、答辩等环节不通过,答辩费不退 |
5 |
排版打印评阅论文 |
9月28日-10月7日 |
学院可协助联系校内打印社,排版打印评阅用论文 |
6 |
论文评阅 |
10月8日-10月22日 |
- |
7 |
系统发布评阅结果 |
10月22日-10月25日 |
- |
8 |
提交答辩用论文 |
10月26日-11月8日 |
学院可协助联系校内打印社,打印答辩用论文 |
9 |
答辩安排预告 |
11月1日-11月8日 |
以实际安排时间为准,请关注答辩群消息 |
10 |
答辩会 |
11月8日-11月24日 |
以实际安排时间为准,请关注答辩群消息 |
11 |
答辩后工作安排 |
11月25日后 |
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