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校2020年北京地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第二批)的通知
关于做好本校2020年北京地区应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第二批)的通知
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有关精神要求,做好2020年度求职创业补贴(第二批)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时间
2020年5月13日-5月28日。
二、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一)发放范围
预计2020年度(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且未领取过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且仅限统招统分和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毕业生。
(二)申领条件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3、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7、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补贴1000元/人);曾申领过北京地区求职创业补贴的,不重复发放。
三、申报流程
1、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个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2、用学院账号和密码,登录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录入毕业生信息,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一”,系统网址和学院账号见“附件二”。
3、填写《学院求创补贴汇总表》,打印盖章。将《学院求创补贴汇总表》电子版、盖章后的扫描版;以及学生《个人申请表》的照片或扫描件(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每个文件名为学生姓名),一并发就业办ccruc@126.com邮箱。
2020届毕业生发放时限从以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2019年10月申报过一次,本次为补充申报,并将湖北籍毕业生新纳入申报范围,请各学院老师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收集相关材料,在系统上完成申报,并于2020年5月28日18:00前将汇总材料一并发至就业办邮箱。
学校就业办公示后,正式上报信息至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将复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名单提交市财政局,由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发放。中国工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四、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补贴申报通过多种渠道发送至2020届毕业生,确保毕业生应知尽知。
2、各学院要严格初审,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确保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信息、姓名、银行卡号正确无误,并告知毕业生银行卡为本人名下且有效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