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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答辩申请的通知
一、受理时间
答辩申请将于2021年10月10日9:00开始受理,至10月17日16:00前结束,超期不再接收答辩申请。
个人答辩时限要求:需在成绩单最后一科成绩时间往后推算一年半内提交申请,完成论文答辩。在此期限内未完成(含不申请)论文答辩的,答辩资格作废,申请学位无效。
二、受理条件及初审材料
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具备相关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1.导师意见:导师同意论文可以定稿并推荐参加答辩截图(邮件、微信、短信或其他);
2.导师指导:近三个月内首次与导师沟通论文指导情况截图(邮件、微信、短信等,带时间截图)。
3.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刊物封面、目录、本人全部文章页扫描电子版,以及网上查询截图。科研成果要求本人正文3000字以上(如两人合著正文要求5000字以上,三人合著不可用)。
4.查重要求:确保论文符合学校要求,总复制比数值在10%以内。
三、受理方式
本学期答辩申请采用线上受理的方式,请将以上初审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申请材料至yyjjxypeixun@126.com。
邮件名称:申请答辩+姓名+专业+资格卡号+地区,
附件名称:初审材料+姓名+专业+资格卡号+地区。
审核通过后会回复确认邮件,并提供QQ答辩专用群号。请实名申请入QQ答辩专用群,消息验证栏务必写清“本人姓名、专业、资格证号、地区”。
答辩后续通知及相关操作将在QQ群内发布。
四、答辩时间
预计11月中下旬,具体日期将会提前一个星期通知。